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对外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对外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标的名称: 报纸及相关新媒体宣传合作
数量: 1预算金额(元): 804000单位: 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通过报纸及相关新媒体对松阳县进行系统宣传。
标项二标的名称: 电视、广播及相关新媒体宣传合作
数量: 1预算金额(元): 1005000单位: 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通过电视、广播及相关新媒体对松阳县进行系统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0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标项1:《丽水日报》及官微、《处州晚报》等全媒体平台是丽水市级纸质主流媒体,在全市范围权威性高、覆盖面广、宣传效果好。负责上述媒体的规划、实施、运营和管理工作,是丽水市唯一党报经营单位,在市级纸质媒介中具有不可替代性,故本标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标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
标项2: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传输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公司。丽水广播电视集团负责管理运行电视台、电台、有线网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制作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广播电视产业,是丽水市唯一一个地级市的广播电视平台。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关于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等宣传内容,需在官方电视平台以电视栏目形式制作播出,故丽水广播电视集团宣传平台具有唯一性。故本标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标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标项1:;标项2: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标项1: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标项2: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15日 至 2022年11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松阳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5号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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