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皇姑执法大队办公楼暖气漏水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皇姑执法大队办公楼暖气漏水更换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3008
项目名称:皇姑执法大队办公楼暖气漏水更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386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386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皇姑执法大队办公楼及食堂原有破损暖气片进行拆除并更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方式:携有效材料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企业资格及项目经理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注: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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