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安徽
-宿州市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推送时间: 20221123174528
原文链接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CG2022 130
二、项目名称: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 1189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类 |
名称: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三次) 品牌(如有):泗县安通牌 规格型号:1.350*350*10*80002F 悬臂式标志 2.?273*10*79002F悬臂式标志 3.?180*8*70002F悬臂式标志4.?114*8*4000单柱式标志杆 5.?89*6*3000单柱式标志杆 6.三角形、圆形钜形标志牌 7.三角形、圆形钜形标志牌 8.太阳能警示立柱 9.太阳能爆闪灯 10.太阳能移动信号灯300(一灯三色)满屏 11.防撞柱A 12.防撞柱B 13.橡胶减速带 14.钢制减速带 15.宣传标语牌 16.更改指示标志牌及反光标志 17.喷漆 数量 : 一批 单价:1189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兆敏 (组长) 左梓芳 任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 11 月 23 日至2022年 11 月 24 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需解锁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 东方明珠小区 ,联系方式: 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泗县 东方明珠小区
联系方式: 史 工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 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