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路镇标及桥两侧激光灯安装工程
河北
-邯郸市
平乐路镇标及桥两侧激光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HYDL-2022-0 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乐路镇标及桥两侧激光灯安装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涉县更乐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内容 包括,平乐路桥两边装激光灯、跨路镇标上装小型激光灯,用国标 5*5 角铁制作钢架,安装中央控台、 40 镀锌管穿线管, 40 波纹管、室外防水音箱、电箱、接触器、时控开关及 100A 空开。定制三芯防水电缆、电缆等工程。 工期 12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与 本项目相适应的 准许 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 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 2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0 0 时至 17: 0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涉县行政综合楼背后骏怡连锁酒店一层办公室持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 、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 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 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07 日 上 午 10 点 0 0 分 ,地点为 :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涉县更乐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
地 址: 涉县更乐镇 地 址:涉县骏怡连锁酒店一层办公室
联系人: 联 系人:穆楠
**电 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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