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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张湾区联动处置智能调度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

十堰市

发布时间:2023-04-1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张湾区联动处置智能调度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9 10:06 | 发布单位:十堰市 | 项目开标时间:2022-11-30 | 项目监管地:张湾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张湾区联动处置智能调度平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WQ-202211-JZ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3-2022-00003

3、项目名称: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张湾区联动处置智能调度平台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406.7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406.7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张湾区联动处置智能调度平台项目建设重点为互联互通的专线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和社会治理“线上”信息综合应用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获取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0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且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只能有唯一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十堰市公园路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晖、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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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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