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FW2023-042
项目名称: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共采购5家入围供应商,负责沈阳旅游集团及所属企业范围内的施工、货物及服务采购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2.服务内容:负责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备案;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负责承担从编制采购文件至完成采购活动过程中的费用。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采购人拟订招标方案,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招标咨询服务。
(2)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原则、评标(评审)内容、评标(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布。
(4)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开标(谈判、询价等)程序、现场人员,落实开标(谈判、询价等)、评标(评审)地点,组织开标(谈判、询价等)活动。
(5)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答疑及书面补遗。
(6)组织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按照规定的评标(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为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评标(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7)根据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的评审意见,将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报送采购人确定。
(8)按照约定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9)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及存档手续,负责招投标档案整理、编制及移交。
(10)按照约定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答复;协助采购人处理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及投诉。
(11)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通报招标活动实施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委托的代理任务完成之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满意可续签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在中国、辽宁省、浑南区信息平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免费发放。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截至报名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采购人内控制度而进行采购活动。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同时在中国、辽宁省、浑南区信息平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
(三) 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
-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1号集团办公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
联系方式:付强-8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强
电 话: -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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