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土村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抽取告知书
福建
-漳州市
002001001 24d531f9-acdd-4576-8848-372b4a1861ba 2022/12/07 10:00 福建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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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土村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工程 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 E3506297202000074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吉土村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工程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 华安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930156.83元(含暂列金20000元) ;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 1 ) 发包范围:
吉土村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
( 2 ) 发包内容:
吉土村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930156.83元(含暂列金20000元) ;
(1) 本项目下浮率 :
下浮率K为8% ;
( 2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③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费标准计取,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由承包单位支付。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房建市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 2022年 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6日 ;
4. 2 报名方式: 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陈 电话: ;
4. 3 抽取时间: 2022-12-07 10:00 ;
4. 4 抽取地点: 华安县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4. 5 抽取方法: 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 建设单位 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 同 类型: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7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1)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的5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核材料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3)预留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7.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如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提交,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且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存入业主指定的帐号内。如为银行保函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如为担保保函须采用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
7.3 履约担保期限: 与工期相同。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履约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否则招标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履约担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出退保申请,发包人于30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村村民委员会 | ||||
地 址 : |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 邮 编: | 363800 | ||
电子邮箱 : | / | ||||
电 话 : | 传 真 : | / | |||
联系人 : | 陈先生 | ||||
中心名称 : | 华安县中心 | ||||
地 址 : |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33F 联系电话: | |||||
日 期: | 2022年12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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