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屿镇中心卫生院公共质量控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南屿镇中心卫生院公共质量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FZ-CG-2023-004
项目名称:南屿镇中心卫生院公共质量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供应商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柳厝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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