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2023041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可研报告及工程结算审核等。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资料;(2)供应商须承诺:授权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接采购人,代表公司负责合同期内所有对接工作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书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截至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并,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方式:在本项目报名期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和购买文件登记表(公告后附)到。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文件,报名及获取文件联系人: 。文件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19日
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供应商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4.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与项目的全部费用。
5.评审方式:现场评审(如受疫情防控或其他因素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供应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要求采用“钉钉”、腾讯会议等APP召开语音、视频、网络等非现场会议形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时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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