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白玉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防渗渠
新疆
-喀什地区
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白玉(7)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防渗渠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白玉(7)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防渗渠已由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2023】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吾布里哈斯木·卡吾里,招标人为叶城县阿克塔什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白玉(7)村
2.项目规模:修建3公里渠道,设计流量 0.8-1.0m3/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941001001 | 叶城县阿克塔什镇白玉(7)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防渗渠 | 120 | 300.0 | 修建3公里渠道,设计流量 0.8-1.0m3/s。(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投标人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的企业投标。(3)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叶城县阿克塔什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叶城县阿克塔什镇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66号中亚第一城第12号楼2层25室 |
| 邮 编: | 844900 | 邮 编: | 844000 |
| 联 系 人: | 刘朝亮 | 联 系 人: | 李成军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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