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2023-2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146001
项目名称: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2023-2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2023-2025)):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2023-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第(1)或(2)款的比例要求。
注:①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不做要求,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考核监测服务(2023-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方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注册。(1)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2)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应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联系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府路1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栋B座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瑜
电 话: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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