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莆田市
项目概况
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Y202304033
项目名称: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保证金:3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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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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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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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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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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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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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需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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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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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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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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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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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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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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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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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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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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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意:①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且投标人未提供查询结果的,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②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 描述: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2)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证明。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4)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描述: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室和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PZSY202304033、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招标,现邀请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前来参加, 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荔园小区旁)
联系方式:、郑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室和503室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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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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