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执法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前往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5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DZB2023-003
项目名称: 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3075600
最高限价(如有): 3075600.00
采购需求: 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置22辆5座皮卡车,主要用于协助各乡镇综合执法、防汛、防火实际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前往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5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蔚县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蔚县正和路中段路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为0%,未预留份额部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5、本次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参与投标,拟投标的单位,应在“河北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未及时获取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7、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河北省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蔚县蔚州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前进东路8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宏信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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