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2023 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 邺 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JJC-2023FZCG0406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79.20 万元
最高限价:包 一 : 131.25 万元;包二: 135.33 万元;包三: 112.62 万元;分包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 2023 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共分为 3 个包,分包内容如下:
包 一 : 秦淮河东山大桥( 0+000 )至运粮河口( 8+250 )及秦淮新河新老河口( 0+000 ) 至河定桥 ( 0+350 ),总计 17.2 公里堤防巡查、养护等 ;
包二:秦淮新河 河 定桥( 0+350 )至红庙桥( 8+850 ),总计 17 公里堤防巡查、养护等;
包三:秦淮新河红庙桥( 8+850 )至秦淮新河节制闸( 15+130 ),总计 12.56 公里(含梅山段)堤防巡查、养护等。
本次招标共 3 个包,同一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对三个包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各包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包一、包二、包三。如果投标供应商在前一个包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包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包评审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合同履行期限: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宁财购通 [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 商涉及 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 作出 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 作出 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 4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 邺 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则邮费自理):( 1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制作费:人民币 100 元 / 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5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 邺 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投多个 分包的,投标文件 应按分包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4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 件内容 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 + 项目编号简写,以 U 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信用体系: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 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 传相关 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铁心桥大街 85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建 邺 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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