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临汾市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PS-2023-0423-2
1. 招标条件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已 由 以 乡 永审管批〔 2023〕50号 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资金解决 65%,其余35%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临汾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委托,就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 永和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新建堤防 4.364km, 新建护岸8.151,滩槽整治7.55km。 第一段位于芝河乡村段, 该工程段新建左岸浆砌石护岸2000m, 滩槽整治2000m。第二段位于永和县乡村段,该工程段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487m, 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653m, 滩槽整治3150m。第三段位于芝河县城段,起点为老东风桥,终点至二中,该段为主城区段,堤防形式选择与城市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在满足防洪能力的前提下,治理河道与城市规划发展协调一致,此段设计为小复式断面,内外堤结合,预留3m 管廊通道,新建堤防工程共计4364m, 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107m; 右岸新建堤防2257;滩槽整治2400m。 第四段位于芝河县城段,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89m。第五段位于芝河县城段,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425m。
2.4 项目总投资 估算 : 8312.92 万元 ;
2.5招标范围:本 项目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有相关设计工作;
2.6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 00时00分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主体信息库 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服务平台(山西省 ·临汾市)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 CA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 1)从“全国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业务指南】-【中心】《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 5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 USBKey)登陆“全国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全国平台(山西省 .临汾市)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永和县水利 局 。
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滨河路 7号
联 系 人: 毛雨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临汾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路 13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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