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新区停车场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江苏
-扬州市
扬州市高新区停车场项目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工程编号:HJFFJSZ2022080007工程名称:扬州市高新区停车场项目标段编号:HJFFJSZ2022080007001标段名称:扬州市高新区停车场施工代理机构名称:建设单位: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11/1澄清事项:其他主要修改内容: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户名称: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9997 现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调整为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 (保函)、电子担保 保函、银行转账方式 、纸质 版保函(保单)、支票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 账户名称: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9997 其他要求:一、银行转账方式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单位名称:扬州市中心邗江分中心 单位账号:10999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 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 2 天缴纳保证金)。 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无须到邗江分中心财务科保证金收据),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 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百祥路 35 号人防大楼 5 楼财务室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 二、电子保函方式 电子保函办理方式及要求详见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扬州市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扬公易【2020】19 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结并符合规定。 三、采用纸质版保函、支票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把转帐支票、保函等其中任何一种形式递交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逾期递交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入(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022年11月10日澄清次数:1
澄清文件一览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