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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

梅州市

发布时间:2023-04-2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兴宁市教育局
项目概况

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30549

项目名称: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1,4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71,4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71,44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智慧教育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报价)函。

(5)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05湾区智谷A09栋2楼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05湾区智谷A09栋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广东省政府采购 ,各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如存在不一致的,以广东省为准。

5.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05湾区智谷A09栋2楼,刘工,)”,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7.开标当天,投标人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8.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宁市教育局

地  址: 兴宁市宁新街道佛岭机场路1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05湾区智谷A09栋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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