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孤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孤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交易进场编号: FC-GC-20230411-02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302000016
1.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孤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吴家庄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标段为杓庄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三标段为东项庄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439.38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 167.65 万元;第二标段为 52.90 万元;第三标段为 218.83 万元。
1.5 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孤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6 工期: 9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 2014 〕 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依标段顺序。例:如供应商在第一、第二标段均综合评分得分最高,默认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单位顺延至第二名。
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中第一、二标段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三标段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3.2 地点 : 请登录泰安市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 方式: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答疑 /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网。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肥城市潮泉镇驻地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方式: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 42 号
八、异议与投诉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 - 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8.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方式: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 42 号
邮编: 2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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