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ⅳ标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招标公告
四川
-乐山市
招标公告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Ⅳ标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 Ⅳ 标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招标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 Ⅳ 标工程结算审计中介选聘。
2.2 项目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2.3 计划服务期:自正式接收完整结算资料后 30 日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初稿出具后 90 日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及审计内容:
2.5.1 招标范围:
对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 Ⅳ 标施工结算开展审计。
2.5.2 工程结算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对比立项批复总投资,检查是否超概或存在超概可能;有关参建单位选取是否符合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审核施工合同、协议文件是否正确履行;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审核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审核定额套用、清单计价是否正确;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审核甲供设备及材料、施工用水电费结算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经济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材料或设备认质认价记录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隐蔽工程是否有影像记录证明,竣工图是否准确完整;工程延期的责任是否已划分清楚;审核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的落实情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 2019 〕 9 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 1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 3 )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
( 4 )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 6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 7 )本单位近三年(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因自身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 8 )近三年(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9 )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 10 )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 11 )处于投标禁入期;
( 12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13 )有其他违规行为。
3.1.2 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已完成不少于 3 个类似项目,时间以工程结算审计 (核)或咨询报告 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咨询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或房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咨询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咨询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需明确投标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应不低于 10 年(含 10 年),近三年( 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咨询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 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工程结算审计(核)或咨询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投标人递交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明确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并应提供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1.4 业务骨干: 1 名,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应不低于 5 年(含 5 年),且至少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审核资格以上的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并应提供由投标人为业务骨干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1.5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要求:项目其他人员至少 2 名,从事造价审核工作年限不低于 2 年(含 2 年),并应提供由投标人为其他人员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 ”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登记。
4.2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登录 “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 ” 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未通过该平台注册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 1288 号复地金融岛 A3 栋 30 楼 04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环岛路 1288 号复地金融岛 A3 栋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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