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湖佳苑、阅湖盛苑、阅湖雅苑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0]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1)、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122项目名称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1)、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标段编号E3208000337006122001001标段名称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1)、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供配电外线接入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5月22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 )、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2 )、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 (含幼儿园)项目供配电外线接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 1(含幼儿园) 项目 、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2项目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项目 已由 淮安市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项目核准的批复》(洪行审经核【2021】9号) 、 《 关于淮安市泽惠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 2 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行审经核【 2021】2号 ) 、 《关于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项目核准的批复》(洪行审经核【2021】7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供配电外线接入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地点: 淮安市区东风路北侧,洪新河东侧 。
2.1.2建设规模: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项目用地面积505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项目用地面积32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54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配套用地面积约75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41732676.58 元;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2.1.5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 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并取得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 (如有)) ;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壹 级 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_762262.html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4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接入 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 ① 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完税发票截图(开票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且应备注工程项目)四种资料缺一不可。四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造价即可, 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如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则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 完税发票截图、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3. 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8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 2 年 9 月 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 9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投标人承诺确保本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质监部门 等相关部门 验收,能够顺利通电,并提供供电验收合格证明(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3.1 2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须办理淮安市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 23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 3 年 05 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 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 淮安市中心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 〈淮 安市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4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年05月23日9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平台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网 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地址: 淮安市区益寿路 12号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 4期58号楼二楼
邮 编: 223100 邮 编: 223005
联 系 人: 陈海峰 联 系 人: 蒋丽梅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53309261 @qq.com
202 3 年 04 月 24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 )、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2 )、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 (含幼儿园)项目供配电外线接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 1(含幼儿园) 项目 、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2项目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项目 已由 淮安市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项目核准的批复》(洪行审经核【2021】9号) 、 《 关于淮安市泽惠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 2 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行审经核【 2021】2号 ) 、 《关于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4项目核准的批复》(洪行审经核【2021】7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阅湖佳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阅湖盛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阅湖雅苑(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供配电外线接入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地点: 淮安市区东风路北侧,洪新河东侧 。
2.1.2建设规模: 洪新河安置房地块 -1项目用地面积505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洪新河安置房地块-2项目用地面积32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洪新河安置房地块-4(含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54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配套用地面积约75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41732676.58 元;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2.1.5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 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并取得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 (如有)) ;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壹 级 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_762262.html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4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接入 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 ① 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完税发票截图(开票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且应备注工程项目)四种资料缺一不可。四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造价即可, 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如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则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 完税发票截图、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3. 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8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 2 年 9 月 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 9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投标人承诺确保本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质监部门 等相关部门 验收,能够顺利通电,并提供供电验收合格证明(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3.1 2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须办理淮安市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 23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 3 年 05 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 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 淮安市中心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 〈淮 安市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4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年05月23日9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平台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网 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恒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地址: 淮安市区益寿路 12号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 4期58号楼二楼
邮 编: 223100 邮 编: 223005
联 系 人: 陈海峰 联 系 人: 蒋丽梅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53309261 @qq.com
202 3 年 04 月 24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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