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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

盐城市

发布时间:2023-04-25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50001000050项目名称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标段编号A3209250001000050001001标段名称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5月17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以 建行审备 [2023]5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建湖县城冠华东路南侧、上海路西侧地块

2.1.2 建设规模: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内容包含装饰、幕墙、安装、通风及配套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3 合同估算价: 4677.93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

2.1.5 质量标准: 合 格 。

2.2 招标范围: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A3209250001000050001001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 条资格条件的有效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 、 10.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 3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 “ 信用盐城 ”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6 )发生盐住建招【 2020 】 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 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1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经济开发区明星路 6 号 1 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851178296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 18151383308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产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数量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办法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三)清标

(四)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开、清标、评标准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 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授权委托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2 项规定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六)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98 分)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四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招标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100% -下浮率Δ ) ;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 )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规定范围内指 : 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算术平均值× 70% 与招标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 A 、 B 、 C 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 95.5% 96% 96.5% 97%

下浮率Δ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9% 10% 11% 12% 13% 14% 15%

上述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扣分标准: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业绩( 2 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达 35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有一个得 2 分,本项目最高得 2 分。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本项计分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注: 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 。

(八)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九)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十)投标人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 ) 按第(六)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

( 2 ) 按第(七)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 B ;

( 3 ) 按第(八)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 C ;

( 4 )按第(九)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 D 。

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投标人得分 =A+B+C+D 。

(十一)推荐定标候选人

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2 在确定定标候选人时,若投标人得分并列的,则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条明确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十二)定标方法

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5 分,其次 4 分,依此类推(排名 5 以后的得 0 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 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4. 有关规定:

( 1 )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 2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 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 定标因素:

(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 2 )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查看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以 建行审备 [2023]5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建湖县城冠华东路南侧、上海路西侧地块

2.1.2 建设规模: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内容包含装饰、幕墙、安装、通风及配套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3 合同估算价: 4677.93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

2.1.5 质量标准: 合 格 。

2.2 招标范围: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A3209250001000050001001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

光谷大厦配套设施完善及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 条资格条件的有效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 、 10.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 3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 “ 信用盐城 ”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6 )发生盐住建招【 2020 】 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 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1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经济开发区明星路 6 号 1 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851178296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 18151383308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产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数量的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办法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三)清标

(四)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开、清标、评标准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 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授权委托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2 项规定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六)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98 分)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四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招标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100% -下浮率Δ ) ;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 )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规定范围内指 : 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算术平均值× 70% 与招标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 A 、 B 、 C 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 95.5% 96% 96.5% 97%

下浮率Δ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9% 10% 11% 12% 13% 14% 15%

上述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扣分标准: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业绩( 2 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达 35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有一个得 2 分,本项目最高得 2 分。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本项计分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注: 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 。

(八)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九)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十)投标人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 ) 按第(六)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

( 2 ) 按第(七)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 B ;

( 3 ) 按第(八)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 C ;

( 4 )按第(九)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 D 。

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投标人得分 =A+B+C+D 。

(十一)推荐定标候选人

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2 在确定定标候选人时,若投标人得分并列的,则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条明确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十二)定标方法

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5 分,其次 4 分,依此类推(排名 5 以后的得 0 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 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4. 有关规定:

( 1 )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 2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 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 定标因素:

(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 2 )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查看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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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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