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类项目-试点村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湖南
-湘潭市
2022年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类项目-试点村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6日
2022年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类项目-试点村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潭雨财采计 (2023) 21 号 , 委托代理编号为 :XTGHZB[2023]0017号 。采购人为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为。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2022年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类项目-试点村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 潭雨财采计(2023) 21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TGHZB[2023]0017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 购预算价: 1729892.07 元
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与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
| 整包 | 2022年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乡村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类项目-试点村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 1、工程内容包括: 泉塘子村部改造、白鹭湖村部改造、金马村村部改造、青亭村村部改造。 2、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 历日内竣工完毕。 2、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付款 方式 :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 |
| 竞争性 磋商 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
8、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 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1.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2. 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 无在建项目;
2. 4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 20 ] 208 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均须 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0 000元整 (人民币)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4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 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 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 _860931.html) 。
3.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9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 3 年 4 月 26 日起至202 3 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中心网站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
2. 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 3 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jhtml。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5 月 10 日 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 3 年 5 月 10 日 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湘潭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 。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和《湘潭市中心网》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为准) 。 公告期限为 202 3 年 4 月 26 日起至202 3 年 5 月 6 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
联系人 : 粟 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湘潭市 经开 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系人: 王平
电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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