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老城区及信义路至七星岩段景区连线街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桂林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老城区及信义路至七星岩段景区连线街区改造工程(第一阶段)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378001001 | |||
招标人 | 桂林中海基建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中海基建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þ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þ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 老城区及信义路至七星岩段景区连线街区改造工程第一阶段,设计内容包括瓦窑路口改造、瓦窑东路路口改造、龙隐桥交叉口改造、中隐路与琴潭道交叉口路口改造。项目拆除机非分隔带 759 平方米,路缘石及平石 960 米,人行道 352 平方米,旧路灯 12 个 ; 迁移乔木 75 棵,灌木 48 平方米,悬臂杆 5 套,监控杆 2 套,一体式人行信号灯 2 套 ; 硬化路面 1112 平方米、新增人行道隔离栏杆 700 米,机非隔离栏杆 448 米,防撞桶 4 个,交通信号组件 8 套,一体式人行信号灯 18 套,非机动车信号灯 2 套, 12 米路灯 8 个,高杆照明灯 4 个等。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4 月 25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中心四楼 2 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 69 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4 月 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4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需解锁 | |||
成员单位: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3604246.99 元【其中:设计费 1800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202725.19 元、工程优质费(扬尘防治费) 25621.80 元、工程优质费(预备费) 195900 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市政工程设计有关设计规范要,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合格标准及国家海绵设施施工验收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骆建斌(证书编号:桂 245070800696 ,身份证号: 450104********153X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邹建房(证书编号: 1308056 ,身份证号: 440184********3013 ) | |||||
施工项目经理 | 骆建斌(证书编号:桂 245070800696 ,身份证号: 450104********153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红梅(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16 ) 0007904 , 身份证号: 450304********10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 1、 永福县上台片区龙湾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 2 、 2021 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 采购 - 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3 、 2022 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管道老化更新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设计业绩: 1 、桂林市秀峰区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二期 ) 设计服务 2 、 2020-122 桂林市叠彩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春江辖区清风小区等 34 个小区)设计合同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需解锁 :自治区 57.85 分,桂林市级: 60 分 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自治区 117.6 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3712988.68 元【其中:设计费 1650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325484.80 元、工程优质费(扬尘防治费) 26603.88 元、工程优质费(预备费) 195900.00 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市政工程设计有关设计规范要,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合格标准及国家海绵设施施工验收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朱浩源(证书编号:桂 245121227003 , 身份证号: 450303********0054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唐智勇( 证书编号: 1514645 ,身份证号: 452502********8456 ) | |||||
施工项目经理 | 朱浩源(证书编号:桂 245121227003 , 身份证号: 450303********005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健(证书编号: 桂建安 C ( 2015 ) 0006216 , 身份证号: 450303********003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 1、 桂林市临桂新区文化中路建设项目 设计业绩: 2、 桂林市桂磨路立交工程 3、 桂林市万福路立交工程 4、 桂三高速公路龙胜县城段出口连接公路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需解锁 :自治区 97.67 分,桂林市级: 60 分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治区 100 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桂林市交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3721072.94 元【其中:设计费 1750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323584.27 元、工程优质费(扬尘防治费) 26588.67 元、工程优质费(预备费) 195900.00 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市政工程设计有关设计规范要,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合格标准及国家海绵设施施工验收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陆艳飞(证书编号:桂 245060800651 ; 身份证号: 450304********1547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刘罗明(证书编号: 1308044 ;身份证号: 450304********1510 ) | |||||
施工项目经理 | 陆艳飞(证书编号:桂 245060800651 ; 身份证号: 450304********154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兴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 ( 2017 ) 0007660 ; 身份证号: 452323********223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类似施工项目 业绩 : 1、 灵川县八里街建成区八里五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需解锁:自治区 92.85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桂林市交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自治区 100.9 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中国( )桂林市中心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