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3年邮政速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
-江门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鹤山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2023年邮政速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
1.邮政速递服务。
2.电话通知或约定时间免费上门收件服务。
3.代办保险、包装等服务。
4.提供其他采购人需要的速递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31号2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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