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防水修缮、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更正公告来源发布日期u30002023-04-27
江苏
-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HDLCG-202304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办公楼(含北山社矫分中心)防水
修缮、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变更为:
项目 | 评分标准 | |
价格 (30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项目实施方案 56分 | 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 8分 | 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分; 概述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分; 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 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分; 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临时道路 8分 | 平面布置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分; 平面布置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 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平面布置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 平面布置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关于本工程施工 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 8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8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6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8分 |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 施工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6分;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 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 8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安排 8分 | 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8分; 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较严密、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较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技术人员配备较合理、考虑较周全的得6分; 投入技术设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技术人员配备一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 投入技术设备有欠缺,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配备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 投入技术设备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明显欠缺,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
满足验收合格的保证措施 8分 |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较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较详细的得6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的得4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得2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业绩 (8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得8分。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 扫描上传 ) | |
管理 体系 (6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证书 原件扫描上传 ) | |
总分(1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33号
联系方式:
2.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联系人: 邬工
联系方式:
2022年4月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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