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第2次更正公告
湖南
-长沙市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第2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HCG-20230324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13 14:42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审因素中:投标人实力--1.投标人现有营运车辆取得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县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证明的,计2 分;投标人现有营运车辆取得市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市际及以上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证明的,计3分;备注: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现有营运车辆取得 交通 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 省内或省际 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证明的,计3分;备注: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审因素中:投标人实力--2.投标人的自有车辆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7座商务车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分;具备17-21座车辆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5分;具备35-50座车辆的,贰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 分。以上累计最高计13分。备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 的单位,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 2.投标人的自有车辆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7座商务车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分;具备17-21座车辆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5分;具备35-50座车辆的,贰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 分。以上累计最高计13分。备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 (7座车辆无需提供 道路运输证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单位,否则不计分。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5-15 09:00 | 2023-05-15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5-15 09:00 | 2023-05-15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5-15 09:00 | 2023-05-15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黄欧、龙敏霞 |
电 话: 、 |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4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
- **
2023 年4 月27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