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植被恢复工程epc项目变更公告
云南
-玉溪市
业主单位
澄江市植被恢复工程EPC项目 变更 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澄江市植被恢复工程EPC项目 041c3b91-9a04-4ad5-a8c8-1a836df97de7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041c3b91-9a04-4ad5-a8c8-1a836df97de7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为16839.00万元。 041c3b91-9a04-4ad5-a8c8-1a836df97de7 | ||
| 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澄江市中心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4-27 15:57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
| 备注: | 各投标单位: 澄江市植被恢复工程EPC项目因招标人要求,现将开标时间延期,原开标时间2023年 4月 28 日上午09:00,现将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 5月 9 日上午09:00(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一致),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车金蓉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王朝民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30012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澄江市植被恢复工程EPC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12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5-09 09:00 |
| 开标地点: | 澄江市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83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植被恢复总面积4.32万亩。包括植被恢复及其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其中:①九村镇植被恢复1.40万亩;②龙街街道植被恢复1.27万亩;③海口镇植被恢复0.85万亩;④路居镇植被恢复0.80万亩。(2)配套水利基础设施,新建水窖138座,其中:20m³65座;30m³46座;50m³27座,新建水池25座,其中:100m³16座;200m³7座;500m³2座,铺设管道共计3178米,标识牌16个。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超过二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资质要求: | (1)施工部分: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部分: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任意提供以下其中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①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 8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和一个投资额8000 万元(含)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 ②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投资额8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项目。 |
| 其他: |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2020—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财务情况说明。 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2)承诺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应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中标公示发出后由招标单位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投标企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件应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询,如有弄虚作假,经查询如实后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5-0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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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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