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2023年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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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2023年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2023 年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 已 由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以 《 宁河区交通局关于 2023年宁河区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宁河交通政发〔 2023〕3号 ) 批准 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天津市市财政补贴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2023年国省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 , 主要针对路面裂缝、坑槽、车辙等病害进行修复性养护,对中小桥梁进行日常养护。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涉及国省级干线公路 12条,总里程235.459公里,路面净养护面积413.03万平方米,桥梁养护面积1.99万平方米。主要针对路面裂缝、坑槽、车辙等病害进行修复性养护,对中小桥梁进行日常养护。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 202 3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1 日,共计 365 日历天。 具体工期安排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 及以上 资质(在有效期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已取得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4 月 2 7 日至 202 3 年 5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 费用 每套售价 /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 现金或 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支行
账号: 8112087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 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5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 五 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网》( ) 、 [宁河政务网 (tjnh.gov.cn)] 上 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4 号 | 地 址: | 天津市天津湾写字楼 A座8 15 室 |
邮 编: | 30 1500 | 邮 编: | 3000 00 |
联系人: | 刘虎生 | 联系人: | 庞工、王工 |
电 话: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022- 8823859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81120872 |
202 3 年 4 月 2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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