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CS-20230303002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3030026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 总 价 为 人民币(大写) 玖拾伍万伍仟零捌拾陆元 整(小写 955086 .00 ) , 2023年度需进行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约 87 个。 每个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费折合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万零玖佰柒拾捌元 整(小写 10978 .00 ) , 最终服务费按实际完成的审查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23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负责对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和造价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同时须对符合审查要求的设计文件加盖审图印章。 设计单位提交修改完善、符合 行业及规范要求 的 设计 文件 后 , 乙方须在 5个工作日内 提交审查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北路支行(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6350120需解锁)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最终服务费按实际完成的审查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审查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 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结算金额出具正式 增值税普通 发票,甲方将结算资金 一次性 汇入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 行业相关 规范要求 , 能够作为甲方审批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方安排的验收部门或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审查报告进行审查。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应按约定或乙 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文件及其相关辅助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效性负责。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审查工作量及合理的审查服务期限,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审查报告时,须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审查周期。 7.违约责任6.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审查报告和相关服务,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审查工作成果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工 作过程中所需相关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 3.乙方对审查报告出现的遗 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且应积极负责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损失。 4.乙方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外业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 5.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 甲方 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 、时间和方式 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 2.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作,每逾期一天 须 按甲方 应 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查报告存在错误、遗漏 、 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无论乙方是否通过了甲方或 其他 机构审查,乙方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 及问题 进行改正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4-23 生效11.其他条款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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