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花城汇综合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拟 对 2023 年花城汇综合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3 年花城汇综合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穗 [ 建隆 ] 招字( 2023 )第 17 号
三、资金来源: 100% 企业自筹
四、招标控制价: ¥990000.00 元(含税)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项目 内容 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2023 年花城汇综合维修服务项目 | ¥990000.00 | 1 年,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 |
1 、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花城汇北区、中区、南区负一层及北区局部负二层、负三层等商业经营部分,总计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综合维修服务内容包含该区域内照明系统(灯具、线路、配电箱)、给排水系统(公共区域给排水管道、洗手间)日常维护维修工作,不含空调系统、高低压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以及花城汇商场土建(天花、地面、墙面等)装饰面的日常维修工作。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5 日。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投标登记 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 投标登记 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 2023 年 5 月 5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 9 : 30 ― 12 : 00 ,下午: 14 : 30 ― 17 : 00 (北京时间) 。
2.1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 3 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2.2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 的地点: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 ) 。
2.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3 、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应携带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 大会议 室 )
4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提供盖章原件。)
4 、 1 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 中标结果将在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州花城汇购物中心 等媒介 上 发布,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 117 号 3 号馆 C 3 楼
十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州花城汇购物中心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项目招标为框架招标,本合同采购项目为甲方预计在合同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甲方向乙方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甲方在需求期内未向乙方下达采购需求或未足额下达采购需求,不构成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六、 联系 事项:
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综合部
监督电话:
招标人: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5 月 4 日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 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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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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