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路街道2023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瑞金路街道 2023 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瑞金路街道 2023 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0 号 B 座 1001 室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WN20230401FW
项目名称:瑞金路街道 2023 年度建筑垃圾、无主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7 万元。
最高限价: 47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2.1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 ( 成交 ) 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 ( 成交 ) 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4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6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0 号必得大厦B座 1001 室;
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 a. 营业执照副本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 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 3 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标书工本费: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0 号必得大厦B座 1001 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 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0 号必得大厦B座 1001 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 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 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 )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 3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瑞金路办事处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0 号必得大厦B座 1001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