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05 月 22 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ZZ2023-QC018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4 5 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24 5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如采购方一旦搬迁,合同将自动终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14 年修正) (以下简称 “ 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中标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满足,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无需分包)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 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 04 月 30 日至2023年 05 月 0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 ①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地址: 首页“中心”); 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03003729353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5 月 22 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 招标文件 规定的 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 2023年 05 月 22 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
3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 招标 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 68 号 )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
2、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 );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
3)深圳市中正招标 )。
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 栋
联系方式: 刘 小姐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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