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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

江苏

-

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3-05-04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丰县交通运输局

丰县 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

2023FX-SD- HL SG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丰县 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 已由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徐安办 [2022]7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由 上级领导部门/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丰县 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 本项目改造路段 254省道断面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置有中央分隔带,设计速度为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全宽42.5m,中央分隔带宽度为2m,内有绿化,小部分路段道路两侧尚未修建侧分带及辅道 的施工 。

    2.2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FX254SDHL-SG。FX254SDHL-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丰县254省道中分带概况范围内的 增 设护栏设施的施工 (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FX254SDHL-SG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503.41万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暂定 2023 年 6 月 5 日开工, 2023 年 7 月 5 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 “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1.3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 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 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 200万元)的 公路工程 )的施工。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 布)的为准。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③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 , 至少担 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或单项合同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注: 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 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 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 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 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 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 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 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 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 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 复工等情况。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 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 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 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 ·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 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 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 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江苏省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丰县中阳大道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凤鸣路 11号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E-mail:/

    8.其他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 开始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招标文件获取 (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17 时。

    8.4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的规定,投标人 应采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 报表 ”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中心 二楼 227 开标室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9时 30 分,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保函或保险或担保等方式的,保函或保险或 担保等原件在 2023 年 5 月 30 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中心一楼 北门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联系人:郑雨朦;联系电话:。

    8.7 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 安卓系统、 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会议号为: 181539820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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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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