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南
-海口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项目名称: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南中国海船舶安全智能位置服务应用工程项目于2012年8月1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文件批号:发改办高技[2012]2083号。项目总投资1.2亿,省自筹资金9000万,国家发改委补助资金3000万。文件指定该项目由承建。项目内容包括为6000艘大船配备中远海北斗船载终端、3344套AIS终端,为8000艘小船配备北斗近海终端,为1000名渔业相关人员配备移动智能位置服务终端,并研发相关配套指挥平台软件。项目完成后由提供相关运营服务。
2.北斗船载终端是使用北斗卫星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北斗船载终端上报的位置数据和发送接收的短信报文数据由北斗卫星接收和下达,并经过北斗卫星地面总站转发到各公司的运营中心,再由各公司运营中心进行数据推送工作,从而实现了设备之间、设备和手机、设备和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由于每个北斗设备的厂家所使用的数据协议具有唯一性且不能兼容,因此海南所安装的北斗设备只能由负责设备运营工作。其运营服务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
3.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为南中国海船舶安全智能位置服务应用工程提供后续海南船舶北斗链路租赁服务,自2018年开始,目前运营情况稳定、良好,对渔业安全管理、渔民遇险救援非常重要,运营服务不能中断,如更换其他运营商,则必须更换软硬件系统,会造成重复投资,且更换周期较长,造成运营服务长时间中断。为保障海南地区北斗设备的正常运行,海南省渔业相关管理部门实时接收到所辖渔船的准确位置,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现需续购运营服务。符合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内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3年度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与续签系统运营服务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南中国海船舶安全智能位置服务应用工程项目于2012年8月1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文件批号:发改办高技[2012]2083号。项目总投资1.2亿,省自筹资金9000万,国家发改委补助资金3000万。文件指定该项目由承建。项目内容包括为6000艘大船配备中远海北斗船载终端、3344套AIS终端,为8000艘小船配备北斗近海终端,为1000名渔业相关人员配备移动智能位置服务终端,并研发相关配套指挥平台软件。项目完成后由提供相关运营服务。
2.北斗船载终端是使用北斗卫星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北斗船载终端上报的位置数据和发送接收的短信报文数据由北斗卫星接收和下达,并经过北斗卫星地面总站转发到各公司的运营中心,再由各公司运营中心进行数据推送工作,从而实现了设备之间、设备和手机、设备和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由于每个北斗设备的厂家所使用的数据协议具有唯一性且不能兼容,因此海南所安装的北斗设备只能由负责设备运营工作。其运营服务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
3.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为南中国海船舶安全智能位置服务应用工程提供后续海南船舶北斗链路租赁服务,自2018年开始,目前运营情况稳定、良好,对渔业安全管理、渔民遇险救援非常重要,运营服务不能中断,如更换其他运营商,则必须更换软硬件系统,会造成重复投资,且更换周期较长,造成运营服务长时间中断。为保障海南地区北斗设备的正常运行,海南省渔业相关管理部门实时接收到所辖渔船的准确位置,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现需续购运营服务。符合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内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3年度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与续签系统运营服务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二层2001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协商邀请函
受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委托,对 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 (项目编号: HNZH-2023-1282 )进行 单一来源采购 ,现特邀请 参与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H-2023-1282
项目名称:海南船舶北斗设备运营费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136万元。
最高限价:136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至今任意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 年 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提供声明函 );(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5 月 06 日 至 2023 年 05 月 09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法人、授权代表签名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性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10日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05 月 10日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协商保证金:1000. 00元,协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建议注明汇款单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或可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户 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
账 户:2201023809200980178
2、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28%2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谷;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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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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