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国诗词名家浦城采风创作系列活动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全国诗词名家浦城采风创作系列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PC-2023013
项目名称:全国诗词名家浦城采风创作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全国诗词名家浦城采风创作系列活动 | 1(项) | 否 | 迎接全国诗歌名家走进“梦笔生花·诗画浦城”进行采风创作活动。主要活动有开幕式、“梦笔生花•浦城诗词文化的传承发展”论坛、诗歌名家走进校园专题讲座、到各点进行采风创作活动、编辑出版《梦笔生花·诗画浦城诗词作品集》等。 在北京举办《梦笔生花·诗画浦城诗词作品集》首发式暨浦城诗词文化与“闽派批评”座谈会 | 4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206室
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江滨广场九号楼三单元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丹桂河北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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