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检察院食堂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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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检察院食堂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05
受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余姚市检察院食堂维修工程进行比价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NBQZ-2023-029
二、项目概况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采购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服务需求 |
1 | 余姚市检察院食堂维修 |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 | 98000元 | 97213 元 | 详见 比价谈判采购 文件 “ 第五章比价谈判 采购内容及需求 ”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符合 以下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 审。
四、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资料:
1、供应商至(余姚市西石山北路239号410室),向工作人员出示载明报名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后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费用请于购买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5月0 9 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比价谈判响应保证金 : 无
六、比价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05月12日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前将比价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余姚市大黄桥南路 418号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比价谈判响应文件都应在比价谈判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至比价谈判地点。
七、比价谈判响应时间: 2023年05月12日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
八、 比价谈判响应地点 :余姚市大黄桥南路 418号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政采云”平台“ 非政府采购公告 ”栏上 公布 ,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业务咨询 :
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余姚市大黄桥南路 418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宁波余姚市西石山北路 239号410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工 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