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九龙滩灌溉渠道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四川
-成都市
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九龙滩灌溉渠道改建工程(项目代码: 2212-510121-04-01-764701) 施工 / 标段( 01号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九龙滩灌溉渠道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212-510121-04-01-764701)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修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提供 : 近 3 年 ■ 已完成 ■ 正在施工 /实施 ■ 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 变更为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提供 : 近 3 年 ■ 已完成 ■ 正在施工 /实施 ■ 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3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3 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施工进场后的 15日内 。 ”,变更为:“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施工进场后的 15日内 。 ”。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3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的1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拨付按合同暂估价不超30%的金额作为预付款;已拨付的预付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申请的进度款中等比例予以扣回(此预付款包含本项目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 2)工程款: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按月计量,截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此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单指时间点限制,不是指必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付至本条约定的“不超80%”的付款上限),发包人累计支付的进度款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0%(同时不超过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并办理移交(包括管护移交、工程资料移交、消防验收等)后两年内付清。所有未付工程款不计利息。”
变更为:
“(1)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的 15 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拨付按合同暂估价不超 10%的金额作为预付款,已拨付的预付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申请的进度款中等比例予以扣回《此预付款包含本项目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全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 2)工程款: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按月计量,截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此处“工程工验合格之日”单指时间点限制,不是指必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付至本条约定的“不超 70%”的付款上限)发包人累计支付的进度款不超过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0%《同时不超过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内部审计办理完成,支付至审计后的结算价的 85%;经二审审计完成后《若有时),按审审计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若无二审时,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此部分履行完保修和养护责任后一月内付清。所有未付工程款不计利息。”
四、本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不变。
招标人:成都金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5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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