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新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平台(网址: www. taggzyjy. com. cn)获取采购文件,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 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jsp) 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并于2023年 05 月 06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T-ZC-20230420-01 (省平台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20)
项目名称: 新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新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1 | 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对我市2018年竣工验收的30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 | 188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月15日完成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5 月 07 日至2023年 05 月 12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jsp) 对所报价包进行报价备案。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价、网上不见面 磋商 、网上 评审 。请各 投标 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 供应商 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5 月 17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 报价 、网上 评审 。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5 月 17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泰安市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 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水利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399号
电话:0538—7079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址:新泰市金斗路888号西88米
联系方式:0538-637 9 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电 话:0538-637 9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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