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室外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3地块)室外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3地块)室外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中京绿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唐山中京绿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渤海大道以南,春华路以东,春华东路以西,育才道以北。总用地面积为43558.03㎡,总建筑面积为86119.298㎡,其中地上面积为69692.848㎡。包括室外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中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热力工程、燃气工程,强弱电穿线等),景观工程(含景观道路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围墙工程等); (3)工期:1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范围及设计洽商变更增加的全部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09:00时至2023年4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网站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7 09:00 至 2023-04-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5-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卫 |
| 电话: | / | 电话: | 1861753337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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