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CG[2023]45号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磋商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响应。6.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报名。7.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7.1响应磋商供应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7.2响应磋商供应商小微企业声明函;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4资格条件承诺函,范本前往procure.jingyue.gov.cn;7.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7.6响应磋商供应商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自行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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