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受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YQ-2023-F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锦江区东大街100号商会大厦A座2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锦江派行墨坊4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中选供应商为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活动,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参与采购人对起草或者法定职权范围内审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3、代理或协助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代理采购人参与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
4、协助采购人处理重大涉法事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5、受采购人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6、对涉及采购人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采购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8、对采购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帮助采购人避免发生经济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法律后果,供应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9、对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方面的完善和修订,对每一次经济合同签订前出具《法律意见书》,供应商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0、对采购人超过2万元且无合同临时性经费支出,供应商依据采购人党组会议批准的经费支出内容签署法律意见。
11、参与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及招标会议,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过程及结果法律支持,保障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内合理合法完成采购事项。
12、向采购人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顾问、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帮助采购人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
13、为采购人组织的涉及民营企业等相关课题调研提供法律服务。
14、办理采购人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至少指派2名律师作为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向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
(2)主办律师需具备以下条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拥有律师执业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工作方式
(1)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到采购人处办公;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提供法律帮助。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三年。
(二)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本项目比选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以上打★号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年(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作无效处理。
二、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1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锦江派行墨坊408室获取。
2.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注:供应商的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邮件的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发送完成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未收到供应商电话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请供应商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原件交至。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均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因以上信息供应商在报名时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有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10:00。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街347号锦江派行墨坊408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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