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森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
新森大道(成渝高速-国福路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森大道(成渝高速-国福路段)道路工程 已由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 2023 】 2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代理业主 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巴福镇、走马镇、白市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全长约7.34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车行道按双向六车道+慢行道实施。项目同时完善桥梁、地通道、人行天桥、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880 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内的 道路、桥梁、地通道、人行天桥、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全部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等 。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年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 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所有 成员 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 成员 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5-12 16: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5-1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