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公开招标镇江新区镇村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江苏
-镇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JXQZC-(2023) 公字第 0004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区镇村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4 月 18 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1.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 对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调减。变更内容:招标文件中价格评估( A 标段第 47 页, B 标段第 53 页, C 标段第 54 页)“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20 。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价格给予 10% (可编辑,默认 10 )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变更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20 。”。
2. 开标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由“ 2023 年 5 月 10 日 9:15 ” 调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港银山支路 8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 398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话: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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