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C-2023-CG006
项目名称: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 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59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0,000.00 | 59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陵河金台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金陵河金台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且无在建监理项目(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8)完税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近一年内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近一年内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5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5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有意向 的 供应商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 “ 交易乙方 ” 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在【招标公告 / 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 “ 我要投标 ” ,并回执单。
2. 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供应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55号院7幢(华厦悦世界)2座8层03号)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登记成功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http : //bj.sxggzyjy.cn/ ),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文件( *.SXSZF 格式)。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
3 、本项目为 “ 全流程电子化 ” 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 谈判 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 - 服务指南 - 专区 - 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 谈判 响应文件。
4 、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电子竞争性 谈判 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地址: 大庆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5号院7幢(华厦悦世界)2座8层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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