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营口油库管理处。
2.3 建设规模: 1 项。
2.4 建设投资: 158 万元。
2 .5 计划工期: 55 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7 标段招标范围: 营口油库管理处柴油储罐及管线防腐工程工程施工工程施工 _ 一标段,标段编号: B11000000 ;对营口油库管理处三台 10000m 3储罐,罐壁抗风圈,罐顶护栏,盘梯与罐体附属消防冷却水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柴油罐区管线防腐层出现脱落,焊缝裸露,本次采用喷砂除锈,两道环氧富锌底漆,每道环氧富锌底漆干膜厚度 30 μ m ,两道环氧云铁中间漆,每道环氧云铁中间漆干膜厚度 50 μ m ,三道脂肪族聚氨酯面漆,每道脂肪族聚氨酯面漆干膜厚度 40 μ m ,漆膜总厚度为 280 μ m ;脚手架搭拆作业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2.9 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 1 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 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
( 3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
( 4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
( 5 )近 3 年以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 100 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 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8 )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9 )遵守相关规定承诺书:投标人中标后需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中国石化及营口油库管理处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出具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资格要求为:
( 1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并为本单位职工,出具本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 2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职工,出具本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 3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并为本单位职工,出具本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 4 )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中标后参加中国石化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化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09: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7 日 17:00 。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现场领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以上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交费(现金或电汇);( 2 )线上获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电汇信息:开户名:,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开户账户: 770506 。交费时备注“项目简称 + 文件费”( 3 )领取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招标文件在交易平台自行; ( 4 )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1 日 09:30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1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6.3 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 .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7.3 本次招标过程,全程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生产运行中心。监督电话: 。
8 .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区内;
邮 编: 300000 ;
联系人:任佳优;
电话: 04176262324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80 号天大科技园 B2 座;
邮编: 300457 ;
联系人: 沙金祥 ;
电话: ;
电子邮箱: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上发布。
10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或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沙金祥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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