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编号: XT-GC-20230503-01-01
2.2 项目名称: 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 山东省新泰市东良庄。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两栋车间、传达室及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21926.99 ㎡,其中 1# 车间建筑面积约 11143.7 ㎡、 2# 车间建筑面积约 10740.8 ㎡、传达室建筑面积约 42.49 ㎡,车间为多层工业建筑钢框架结构、传达室为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围墙及室外管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 4066.222262 万元。
2.10 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领域严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457 号)和《山东省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3 年 05 月 11 日起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
4.2 获取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投标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 - 交易公告栏(答疑 /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6 月 0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中国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开发区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 28 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行政监督科室:新泰市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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