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LCG[2023]119)
受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
2.项目编号:JLCG[2023]119
3.项目预算:不超过380万元
4.招标控制价:1.0(折扣系数)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施工地址:南关区范围内
7.工期: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8.质保期:围挡一年,苫盖半年,其他无。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9.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三.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联系进行确认。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 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 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扫描件)
4、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长春市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前进大街666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联系人:冯
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
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尹博文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前进大街666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8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9.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3-05-12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电子邮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5-25 14: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5-25 14:00 |
地点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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