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城乡建设局新民市西城街道范屯村给水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新民市西城街道范屯村给水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SYHC-2023-0504
项目名称:新民市西城街道范屯村给水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3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3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民市西城街道范屯村给水工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供应商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供应商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或电子版电子邮箱递交: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若为三证合一的,则只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中心3楼(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中心3楼(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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