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09点0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39号
项目名称: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 惠安县惠达公共运输有限公司 的委托, 以 公开招标 的 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QZZB【2023】39号
二、项目名称: 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 本次采购项目包 1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 万 元整(¥ 5 00 000.00 元); 包 2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 万 元整(¥500 000.00 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 3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 3 年 5 月 18 日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 3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 3 年 5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同时对伪造 交易登记卡 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3 年 6 月 2 日 0 9 : 3 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 202 3 年 6 月 2 日 0 9 : 3 0 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苏/杨先生,联系电话:/,邮编 362000。采购人:惠安县惠达公共运输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南安村好新厝4号),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 []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 标书费及服务费 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账号:350509999。
十三、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科技支行,户名:,账号:007734。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202 3 年 5 月 12 日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辆)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燃油商务车 | 否 | 2 | 5 00000.00 | 10000.00 |
新能源商务车 | 否 | 2 | 500000.00 | 10000.00 |
注:
1、 本项目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投标,可同时中标多个合同包。
投标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中标金额为完成本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总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个日历日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3、本次采购项目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包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5月 12日起至2023年 5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点0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安县惠达公共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南安村好新厝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小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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