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结余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3-182、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结余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11日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新野政采磋商-2023-18-1 | 新野县公安局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结余项目 | 需解锁 | 南阳市仲景北路车管所南200米路西 | 1,998,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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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倪良琼、蔡翠平 、宋定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金额:26,00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新野县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未中标原因:唐河县元鸿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河南昊曦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南阳天义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南阳市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唐河县泓昊商贸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提供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企业完税证明);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野县公安局地址:河南省新野县玄德路中段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九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医圣祠街发改委家属院一号楼三单元一楼西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